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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合肥市城区道路提质市政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5-28   地区:安徽 访问量:0    【我要打印】

一、项目名称:2026年合肥市城区道路提质市政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方基建(商丘)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98.31万元,综合得分为99.7分,工期: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深建设(商丘)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1.89万元,综合得分为98.35分,工期:18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南方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5.18万元,综合得分为96.92分,工期:180日历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年5月28日始至2026年6月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联系电话:187*****699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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