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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八千办事处)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5-26   地区:河南 访问量:90    【我要打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八千办事处)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八千办事处)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6〕35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乡村发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代建人)为河南豫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八千办事处)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KG-XC-202605001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约0.6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地力提升等。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工期:18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不能使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资质(指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应资质)承揽本工程,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类、土地整治类、农田水利类、土地整理类、土地复垦类、农田水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类等)施工业绩至少1项。

注:(1)企业业绩可为正在实施或已完成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企业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发票证明或中标公示公告任意一项。

①发票证明:指对应本项目不低于5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②中标公示公告: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异议和投诉渠道)

招标人:河南豫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60071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兴瑞汇金国际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学彬

项目组其他成员:曹荣、罗亚峰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人:曹荣、罗亚峰

电话:0371-63225115

电子邮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乡村发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371-60879831

邮箱:HKGQXCFZJ@163.com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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