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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线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公示

2026-05-22   地区:山东 访问量:97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喷涂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喷涂线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前车村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车间,改造现有两条喷涂生产线为1条自动喷涂生产线,新购置1套旋风回收装置,建成后具有年喷涂2万吨沟槽管件及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不涉及铸造,本次技改不涉及《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中铸造核心装置(电炉、造型机)变动。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二、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主要废气为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废气中的粉尘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回收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P6排放;固化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P5排放;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18m排气筒P5排放。

2、废水: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喷塑设备、风机等,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厂房隔声等相关的防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滤芯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综合利用;回收的塑粉回用于喷塑工序。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汤经理

(2) 联系电话:0536-2280345

(3) 电子邮箱:wlhl5219999@163.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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