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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金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项目第二次公示

2026-05-20   地区:新疆 访问量:16    【我要打印】

新和县金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受新和县金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新疆润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公司”)承担了“新和县金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公司现对新和县金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F_ggm9IX9HjJSbQJrTlmg?pwd=vf7f 提取码: vf7f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润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郑工,联系电话:1769966311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和县金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渭干乡恰热克协尔村1组63号

联系人:依明·尼亚孜

联系电话:15026272816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润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999号乌鲁木齐经开万达广场18栋3单元商务公寓2102室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7699663114

邮箱:27136413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和县金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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