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C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一般固废填埋场C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C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东南部西北约26km处。项目设计填埋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产生的粉煤灰、炉渣、气化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占地面积30万㎡,设计库容335万m³,设计服务年限5年。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东
联系电话:157396838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金沙江路239号友好万科大厦110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