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20m3/h废水低温蒸发浓缩减量及零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20m3/h废水低温蒸发浓缩减量及零排放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建设内容:空气系统、浓缩塔系统、废水储存系统、浓水排出系统、强制循环结晶系统以及其他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张总
(3) 联系电话:13677540928
(4)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钱工
(3) 联系电话:18999201790
(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
(5) 电子邮箱:84725188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20废水低温蒸发浓缩减量及零排放改造项目.pdf8.9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