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在江苏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5年第一批):周102斜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2026 年4月30日
附件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在江苏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5年第一批):周102斜勘探井项目(公示稿).pdf817.8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