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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鑫隆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33 团年出栏 10000 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2026-04-30   地区:新疆 访问量:84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新疆众鑫隆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33 团年出栏 10000 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众鑫隆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33 团年出栏 10000 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三团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49.94 亩(33291.64m²),项目建筑总面积 16621.01m²。根据其产业基础、资源分布、道路交通及功能定位,将其规划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办公生活区共三个区的总体布局。利用废弃监狱建筑及场地改造部分建设筑和新建磅房等,打造集标准化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防疫安全管控于一体的现代化养殖基地,实现年出栏规模 10000 头生猪。本项目采用购入种猪,出栏成猪的养殖模式,保育猪按批次采取“全进全出”的养殖方式。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新疆众鑫隆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杜总

(3) 联系电话:18409966688

(4) 通讯地址:第二师三十三团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新疆信和环宇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马女士

(3) 联系电话:18196264777

(4) 通讯地址:新疆库尔勒市新华路申舍酒店708

(5) 电子邮箱:24997710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2026.4.18新疆众鑫隆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33团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1).docx5.6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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