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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聚变天府(永兴)基地一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026-04-28   地区:湖南 访问量:55    【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聚变天府(永兴)基地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聚变天府(永兴)基地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上级单位(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天府聚变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天府聚变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上级单位(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聚变天府(永兴)基地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街道,科学城中路以南,兴隆243路以西

2.3建设规模: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约为575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5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79平方米,以上建设规模均为可研阶段面积,后续随设计进一步深化、可能存在局部调整。

2.4监理服务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范围内的项目竣工验收止。本次建筑工程土建施工周期16个月:2026年6月,建筑工程施工开工;2027年9月,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建筑工程安装周期12个月,2026年12月,建筑工程安装开工;2027年12月,建筑工程安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预计2028年12月完成。

2.5招标范围:永兴基地一期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以及配套公用设备安装与调试的监理服务,包括4个新建建筑单体(聚变堆材料综合辐照及检验设施、聚变堆水冷与低温技术研发中心、动力中心、聚变堆加热技术研发中心)、周界安防、出入口、室外总图、综合管网、110kV厂外供电线路等所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和磁约束托克马克堆芯级氘氚聚变实验平台中的110kV送配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全部施工。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保证金缴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4月29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5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四川天府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8285038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天府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3栋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刘豫川

电话:028-6759539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邮编:100089

联 系 人:李经理

项目负责人:张方方

电话:028-8575652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6年04月2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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