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吉林船营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吉林船营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2月07日完成编制评审并通过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船营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吉环环评字〔2020〕34号)”,意见中明确指出规划实施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吉林船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 联系电话:0432-68199020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吉林宏霖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2) 联 系 人:李工
(3) 联系电话:18604327112
(4) 通讯地址: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东路89号千翔尚城8号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作者(荔枝Li,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4-27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