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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国道两侧防风林体系建设项目(加木村至水泥厂段)公示

2026-04-25   地区:西藏 访问量:55    【我要打印】

关于“317国道两侧防风林体系建设项目(加木村至水泥厂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拟实施“317国道两侧防风林体系建设项目(加木村至水泥厂段)”,现已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17国道两侧防风林体系建设项目(加木村至水泥厂段)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4、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

5、总投资:911.65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项目建设内容为:换填种植土513.21立方米,挖坑72858个,养护33.95公顷,场地规整476.34亩,购置小叶杨41057棵,大果沙棘31801棵。新建泵防护网1项,潜水泵2台,柴油发电机1套,太阳能系统2套,灌溉主管道(PE管DN150)10316.45米,灌溉主管道(PE管DN200)7102.79米,滴灌管网139878.63米。

二、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具有较明显的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米玛罗布

联系电话:1808907503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其它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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