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编制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内蒙古颐康种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首次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颐康种猪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四大永村
建设性质:新建及改建
建设内容:改建部分:改建原有建筑为采样室、化验室、物料静置消杀间、消杀后物料暂存间、一次洗消室等共2395.00㎡。
新建部分:新建车辆消毒间、兽药疫苗繁育、二次洗消室、发电机房、装猪房、仔猪暂存间、通廊、分娩舍、配怀舍、后备隔离舍、空气能设备间等建筑25539.00㎡,新建氧化塘、消防生活水池、化尸池、粪污中转池等构筑物40852.00m³,配套道路及厂区硬化、围墙围栏、给排水等配套工程,购置生产设施设备。
项目投资:54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崔镇
联系电话:18686047729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311省道西150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生态环境部标准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8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盖章):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