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80号
项目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
附件1:金春无纺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2.5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布项目验收报告.pdf12.1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