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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6-04-13   地区:湖南 访问量:82    【我要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湖南铭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mq-zc-260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1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服务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年据实结算

1、采购项目具体服务要求及其它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或删除以下内容)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备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铭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套

4、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0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4月24日09时00分

3、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慈利县慈利宾馆三楼龙腾厅。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

地址:张家界市慈利县笔架路5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7443666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铭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274408685

地址:张家界市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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