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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11-25   地区:辽宁 访问量:148    【我要打印】

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y2025-112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低限价:1,879,400.00元(人民币),招标人为抚 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新能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

七、其他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 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810177587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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